特許協議中特許權合同的終止涉及的內容
受許人對特許權合同的終止 ???
????強迫某人擁有有悖于其意愿的特許權是毫無意義的。因而,特許協議中應說明受許人能夠提前終止特許權合同,終止的原因除了受許人生病以外,還包括受許人無足夠的贏利能力或受許人不再愿意繼續從事這種工作。??
????如果特許協議未到期,而受許人提前終止經營合同,那么,受許人應在一個較短時段內并以書面的形式提前告知特許人。當然,受許人的業務啟動資金也將因此而受到罰沒,但需要指出的是,在此并無其他形式的經濟處罰。比如,如果特許人無法說明,目前受許人終止的業務不可能有人愿意繼續接管,則受許人沒有義務補償特許人由于實現目標減少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另一個潛在問題是現有的庫存及設備,如果受許人在終止經營前無法將其在市場中公開出售,要搞清楚特許人是否有意將其贖買,以及這方面有無協議可以遵守。
特許人對特許權合同的終止??
????受許人未能完全遵守規定是特許人提前終止經營合同的一個顯而易見的原因,所以,應切記特許協議對特許人是重要的,而對受許人則是至關重要的。受許人必須仔細分析協議條款,如果同意則必須嚴格執行合同內容。然而,有關特許人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特殊情況也應體現在協議中,應注意協議中是否有對這些特殊情況的隱瞞。特別是當特許人提出受許人存在經營過失時,特許人應給受許人一定的時間以便糾正,即特許人不能根據一次的過失來終止受許人的經營合同。????
????然而,特許人還可能會在沒有預先通知受許人的情況下單方面終止合同,并且也能恰當地說明正是由于受許人嚴重違背協議而導致其突然終止合同。一般來說,當出現以下情況時,特許人將可能單方面終止合同:特許權使用費是按營業額計算的,而受許人經常性不出示其財務報告;長期不能開業;從事非特許商品交易而未經特許人同意;從事可能影響特許人聲譽的活動。以上均構成違背合同條款的具體事實。????
????雖然有些條件已經在協議中清楚寫明,但是你(受許人)還是應當對其有所質疑,這些條件包括:????
????1.協議中要求的必須從特許人或由其提名的供應商那里采購商品及獲得服務的少數量。?
????2.如果協議中出現了受許人應完成的銷售配額的話,特許人必須確保該配額的可行性。??
????3.受許人在商品、服務或設備方面開支的無限制性義務,例如,不考慮受許人贏利能力的開支要求。??
????4.任何所謂違背條款的具體事實在受許人及其顧問看來只不過是一些瑣碎的問題。??
????5.在出現有關特許權爭議和損失時,對你(受許人)而非特許人的訴訟費罰金的任何有關條款都會使特許權的提前終止約定生效。換言之,你所進行的任何賠償都不應包括你的經營財產;并且,除非特許人能夠按市場價格對經營財產進行回購,受許人將有權利以任何價格進行自由出售。
????6.協議中任何有礙于你(受許人)創建一個競爭性公司的限制性約定,從而使你被迫提前終止合同而自己開辦公司。雖然這些限制性約定很難產生法律效應,卻可能使你的業務延期或帶來法律上的訴訟開支。??
????這里需要指出的是:一些沒有信譽的特許人一定會努力在特許權協議上取得一些不公平的利益。在此應牢記的是,既然協議是由特許人和其顧問共同草擬的,協議中的優惠條件就只可能是更傾向于特許人而絕不會是受許人。因此,我們也不能確保協議中那些有疑問的條款就一定會對受許人有利。所以,除非做到了對協議條款的徹底理解,否則不必急于簽署任何有疑問的協議。在此,可以讓你的顧問向你解釋那些不明確的協議條款,并努力理解每一項條款的引申含意。